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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信息来源: 滨海新城管委会 日期:2013-07-2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国家的未来,也必将深刻影响绍兴的发展。绍兴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机遇,明确重点,有所作为。现就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出如下决定。

  一、抓住机遇,加快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1.重要意义。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绍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是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确保走在前列的重大举措,是缓解资源环境制约、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2.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全面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创新驱动与要素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项目建设,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资源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加快形成若干个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和一批产业集聚区,进一步提升绍兴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发展重点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及整车制造产业,大力拓展高端纺织装备和高档数控机床等产业领域,积极培育现代交通装备、输变电装备等产业。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大力拓展新型化工材料、新型金属材料等产业领域,积极培育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等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应用生物等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医药产业,积极培育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现代新型中药、现代生物技术药物、诊断试剂等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三废”治理等环保装备和高效节能电光源等产业,积极拓展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节能环保服务等产业。

  ——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构建形成太阳能光伏完整产业链,积极培育风电装备、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相关产业。

  ——新兴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等产业,积极培育新兴电子元器件、物联网、云计算、高端软件和文化创意等产业。

  4.目标任务。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且比重全省领先,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4000亿元左右,占到工业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增加值占比达到40%,初步形成具有绍兴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体系。

  二、加大力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5.加强产业规划引导。科学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也要明确1至2个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优势明显、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布格局。制定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更好地引导项目投资和企业发展,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6.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滨海新城按照总体定位,各区块要各有侧重、抱团发展,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和新兴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规划建设绍虞、诸暨、嵊新3个先进装备制造业集聚区,绍兴纺织、诸暨金属2个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沿曹娥江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袍江、诸暨、上虞3个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绍虞光伏产业集聚区,市区新兴信息产业集聚区。

  7.加快项目生成实施。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引导企业与人才合作、资本与技术对接,鼓励企业投资发展新兴产业,引进一批科技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强化用地保障,确保新增工业用地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落实项目联系、难题协调、督查通报制度,推动项目早落地、早竣工、早投产。

  8.强化科技引领驱动。立足重点培育产业,建立若干个专业孵化器,积极引进大院名校,深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建设高层次研发中心,加强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结合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分担和化解机制,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和知识产权开发保护,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9.引导培育企业梯队。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科技水平高、辐射带动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骨干企业,着力打造行业领军型企业。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助推计划,鼓励企业上市,培育形成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创新能力突出的成长型企业。建立初创型企业目录,引导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跟进投资,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的企业梯队。

  10.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以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330海外英才计划”等各项重点人才工程,积极引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项目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来我市创业。加强新生代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建设一支熟悉国内外市场、高素质的新型企业家队伍。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职业经理人认证机制。

  1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制订出台扶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项政策,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县(市)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五年合计100亿元,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加强财政政策绩效考评,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2.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充至3亿元,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分别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公司,充分借助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金融扶持方式,支持地方性银行设立新兴产业银行分支机构(或开展新兴产业银行业务)。创新金融产品,实行优惠利率,加强信贷支持,市内金融机构每年新增贷款的2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强化组织保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1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分别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4.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绍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为项目的决策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加大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的考核力度。

  15.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监管及市场准入制度,形成公平、透明的准入竞争环境。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

  2 0 1 1 年 1 月 3 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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