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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绍滨海党办〔2017〕44号

沥海镇党委、政府,各局(办):

  9月25日,台州玉环市玉城街道小水埠村长兴路21号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志迅速作出批示指示,省委常委会专题进行研究,明确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全面发动,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全面排查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从严督促整改,彻底铲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防范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为期1个月。
  三、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点领域,紧盯重点隐患,切实抓好居住10人以上的民房(以下简称居住民房)及出租房、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
  (一)居住民房。按照民房安全有关要求和《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全面复查已排查登记的10人以上居住民房及出租房,对新发现的10人以上居住民房及出租房逐一登记造册。重点排查整治居住部分未与非居住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无证无照或非法违法生产,设置在耐火等级一、二级以外的建筑内,设在地下(半地下)、厂房、仓库及违法建筑内,未按规定设置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堵塞、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在居住房屋内使用明火,不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相关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突出问题。
  (二)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以高层地下建筑、临街商铺、企业集体宿舍、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居民住宅区及其他停放电动自行车较多并提供充电设施的单位为重点。公安分局要及时发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规定;沥海镇要重点排查整治在建筑内部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乱装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未按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忽视日常管理、未落实巡查制度等突出问题。
  (三)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宗教活动场所等为重点,排查整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落实防火检查巡查要求,未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未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违规在场所内部区域组织节日活动,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未对员工开展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等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发动,形成合力。沥海镇要迅速动员各级各方面力量,集中人员和精力,立即投入民房等重点领域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公安分局、建委办、建交局、安监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分局等单位要扎实推进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持续发动部门、基层站所、村(居)委会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商务、交通运输、社事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提供排查整治技术支撑,完善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居住民房及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消防安全问题。
  (二)持续排查,摸清底数。沥海镇要结合流动人口管理,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对照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排查登记花名册(详见附件),逐一进行复查,重点查清实际居住人数,摸清消防安全状况。要针对居住民房及出租房季节性特点,坚持常态化排查,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具体地址、房东姓名、出租房间数、居住人数、消防安全隐患。对人员密集场所要逐个区域、逐条街道、逐个单位“过滤”,分类建立工作台帐,并随查随录、及时更新、每周汇总,随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沥海镇、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三)从严整治,督改隐患。各局(办)、沥海镇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层层落实督改责任。要下狠心、用铁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实施“零容忍”,将火灾防范底线措施落实到位。依法依规落实“八个一律”严管措施,对能够当场整改的隐患,一律督促单位(场所)立即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一律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对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居住民房及出租房,一律关停取缔;对隐患突出的人员密集场所,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在建筑内部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清理出户;对存在隐患的违法建筑,一律从快拆除;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采取果断措施;对阻挠干扰执法的房东、业主或单位负责人、管理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强化宣传,组织培训。要广泛宣传玉环“9?25”等火灾警示案例,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火灾逃生自救知识,不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要督促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房东向承租人告知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醒承租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开展演练,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技能培训,使其熟知火灾风险、熟悉逃生路线、熟用消防器材。
  (五)立足长效,完善机制。深入实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腾龙换鸟、凤凰涅槃”,推动产业层次提升,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将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全面纳入 “一张网”和“全科网格”建设,落实分片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推广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等经验做法,强化动态监控,防止隐患转移。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项目,强化对建筑性质、使用功能布局的监管。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积极推广实用安全的新型建筑结构样式,减少新建“通天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局(办)、沥海镇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统筹推进平安建设的高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新城消安委要充分发挥参谋协调、督促指导、协调落实的作用,全力推进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大追责力度,督促落实排查、整治、监管责任。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期间,重点领域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除严肃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外,属于排查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排查人员责任;督改不力的,追究督办人员责任;监管不到位的,追究监管人员责任。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将本次行动成效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局(办)、沥海镇要认真做好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即日起,沥海镇各局办要每周四下班前将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排查登记花名册报新城消安委办公室(联系人:陆伟超,电话89295211,邮箱:
289832575@qq.com)。
  附件: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排查登记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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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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